第96章 :光天化日之下抢人吗?(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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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凤,不要。”阿萍尖叫。她知道阿凤的性子,真敢捅下去,等下又得进局子。
  阿德也吓了一跳。
  就在钢筋即将碰到阿培手臂的瞬间……
  “住手,警察。”何晨阳带着一名辅警,快步走进小店。他接到报警说康乐村小店有人打架斗殴、强抢民女,立刻赶了过来。一进门,他就认出了阿萍,这个在“金毛强”案子里帮了大忙的姑娘,也认出了阿德。
  阿凤的动作瞬间僵住,钢筋停在半空,她看到何晨阳那张熟悉脸,她手一软,钢筋一声掉在地上。她看着何晨阳,脸上瞬间涨得通红,像个做错事被抓包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连头都不敢抬。
  何晨阳锐利的目光扫过地上的钢筋,又落在阿凤那张涨得通红的脸上,眉头皱了一下。
  “怎么回事?”何晨阳目光扫视全场,看到一片狼藉,阿萍被阿培抓着胳膊,林真初嘴角带血,阿德挡在阿萍身前,阿培怒目而视。
  “警察同志!你来得正好!”阿培抢先一步,指着阿萍,“她是我老婆,她妈收了我四千块聘礼,她跑了,还偷了我两千块钱,我来带她回去。这两个小子多管闲事,还打我,你看我这……”他撸起袖子,想展示“伤痕”,其实啥伤痕都没有。
  “警察同志,不是这样的。”林真初急忙辩解,“他强抢民女,阿萍姐不愿意跟他走,他是来绑架的,还打人。”
  “何警官。”阿德也连忙开口,指着阿培,“他非法闯入,意图绑架,还动手打人。林真初是为了保护阿萍才跟他发生冲突的,我可以作证,刚才是我报警的。”
  何晨阳抬手制止了争吵,目光看向阿萍:“阿萍,你说,怎么回事?”
  阿萍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何警官,他是我们老家的渔民,我妈为了给我弟还赌债,收了他四千块钱,逼我嫁给他,我不愿意就跑了,跑回广州了。他今天找上门,要抓我回去,还说我偷他钱。”
  她拿出那个破旧的帆布包,从里面掏出那两张百元钞票,“这钱是我从他钱包里拿的,只有两百块,不是两千,我当时是气不过。而且我需要回广州的路费,他那天晚上差点强迫我上床。”她哭得几乎喘不上气。
  何晨阳眉头紧锁,看向阿培:“她说的是真的吗?”
  阿培梗着脖子:“是真的又怎么样?她妈收了我的钱,她就该是我的人,而且是她自愿跟我回家的,没人逼她,跟我回家,做我老婆,和我上床不是理所应当?什么叫强迫?”
  何晨阳了解了事情,“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你所谓的‘聘礼’,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不能作为强迫婚姻的依据,你强行带人走,就是非法拘禁,是犯罪,至于你说的‘偷钱’,”他看了一眼阿萍手里的两百块,“金额不大,且事出有因,因为你试图强迫发生关系她不愿意,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归还。”
  他语气缓和了些:“大叔,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这钱,你找阿萍要,不合适。你应该去找她母亲,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强行抓人,只会让你自己犯法。”
  他转向阿萍:“阿萍,这二百块钱,你现在还给这位大叔。”
  阿萍咬着嘴唇,把那两张钞票扔给阿培。阿培一把抓住,恶狠狠地瞪着阿萍。
  何晨阳继续道:“至于那四千块聘礼,属于阿萍母亲和你之间的经济纠纷。你应该去找阿萍的母亲协商或通过法院起诉追索。阿萍本人没有义务偿还,更不是你的‘财产’。”
  他最后严厉警告阿培:“现在,请你立刻离开。如果再来骚扰阿萍,或者试图强行带人,我立刻以非法拘禁罪或寻衅滋事罪逮捕你,听明白了吗?”
  阿培看着何晨阳,知道今天无论如何也带不走人了。他憋着一肚子火,狠狠瞪了阿萍一眼:“好,好,算我倒霉。这种女人,娶回去也是祸害,晦气。”他撂下狠话,离开了小店,此时阿培一肚子火气,决定立马回去找阿萍她妈妈算账。
  阿培骂骂咧咧地离开后,何晨阳没有立刻走,他走到阿凤面前:“阿凤。”
  阿凤身体一颤,头埋得更低了,大气都不敢出。
  “刚才,你想干什么?”何晨阳问,语气没有太多责备,更多的是探究。
  “我,”阿凤声音几不可闻,“我想保护阿萍,他欺负人。”
  “保护是对的。”何晨阳的声音缓和了些,“但是,用钢筋捅人?你知道后果吗?”
  阿凤声音带着委屈:“我没想真捅,我就是吓唬他,他太欺负人了。”
  “吓唬?”何晨阳正色道,“阿凤,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忘了之前的事情了吗?这种行为非常危险。第一,对方如果反击,你可能会受重伤。第二,就算没捅到,你拿着凶器意图伤人,如果对方追究,你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这叫‘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未遂’。明白吗?”
  阿凤被“法律责任”几个字吓到了,脸色更白了,眼圈也红了:“我不知道,我就是气不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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