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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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这世界上不会有人通过文字去关心一只狗的吃喝拉撒睡的,除非你能把这些内容做成有声电影,那或许还会吸引一些有声电影的推崇者去做冤大头,买票入场看。
  人们不会想看一个人变成一只狗这种可怕的事,还不如写男人变成女人、女人变成男人、大人变成小孩、小孩变成大人之类的故事有趣呢。
  乔治已经有点不想往下再看了。
  他心想,约瑟夫这个老伙计做了这么多年编辑,现在难道这么没品味了吗?竟然说一本写狗的书是好看的。
  乔治有些烦躁地撇嘴,他想到黄色便签上的那个名字,劳伦斯·吉尔伯特的,这位先生,很少推荐作品,但每次推荐,质量基本是在线的。
  客观地说,他乔治,一个二十年从业的文学编辑,还是得承认对方是有一些文学上的品味的。
  想到这里,乔治的耐心变得多了一点,继续往下看了起来。
  刚刚还说是变成了一只狗,到底是怎么变的?为什么变成了一只狗?还能变回去吗?这些问题竟然一个都没有解答。
  紧接着的故事情节,就发展到这条狗饿了三天后,忍不住刨垃圾桶翻找食物,然后见证了一场命案。
  即使已经变成狗三天了,黛西依然没有习惯自己的身份,看到命案现场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跑开,试图去附近叫人。
  当然是没有叫到的。
  人们对一只莫名其妙狂吠的小狗没多少耐心,即使它同手同脚的跑步姿态看起来有一些可爱,也无法阻拦讨生活的人们的匆忙步伐。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起来。
  乔治忍不住随着这只狗的脚步,关注情节的发展。
  他很好奇,一只不能说人话的狗要如何帮助受害者的家属抓到凶手?
  没错,是受害者的家属去抓凶手。
  毕竟阿美丽卡的警察嘛,懂得都懂。尤其是这种比较平民的街区,你很难要求经费不足的警察去做这种高难度的工作。
  受害者的家属,莉莉安,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跟随单亲的爸爸生活,就这么跌跌撞撞被黛西小狗拉上了寻凶之路。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
  黛西虽然急匆匆逃走,没见到凶手的真面目,但凶手行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却被它看到了。
  再加上狗天生灵敏的鼻子……虽然黛西并不想拥有这种天赋。
  总之,黛西很快就发现了凶手,并且想办法给莉莉安提供了一些提示。
  莉莉安不知为何,竟总能准确猜出黛西的意图,于是抓住机会,帮爸爸报了仇。
  第一个案子,或者说整个故事的引子,杨金穗并没有设计得很复杂,只是为了引出主角黛西的华生。
  哦,没错,女孩莉莉安就是主角黛西的华生,她总能很敏锐的猜出黛西小狗的意图,一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助理呢。
  乔治看完了第一篇故事,对这个小说的态度也从不看好变成了欣赏。
  从推理探案的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并没有多么的精妙复杂、引人深思,但是主角的设定以及侦探助手的设定却很新颖。
  动物,女人,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女人,一向都是故事的配角,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工具,是等待主角拯救的对象。
  如今她们两个凑到了一起,成为了故事的主角,做的还是一向被认为只有睿智的绅士才能做到的侦探的工作,这种设定上的特别之处,应该还是能让读者带着好奇心去看的。
  乔治现在知道约瑟夫为什么会欣赏这个故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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