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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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田增多→转租农户→田租增多→钱粮增多。
  再简单粗暴不过的推理换算。
  东莞侯果然善于聚财之道!
  刘吉在解决办法方面,又提前打上补丁:“将官田出租给失地农户,乃是陛下仁慈、朝廷施与失地农户的惠利。
  而为让更多失地农户沐浴陛下和朝廷恩惠,或可规定:每户承租田亩不得超过百亩。 ”
  出任大农令多年的郑当时,已然参悟了东莞侯一连串建议的精髓。
  官田,郡县官府所有,世代传承永不得转让或卖出为私田。
  这不就是,商周之井田制? !
  区别在于,‘公田’改了个名儿,叫官田。
  以及公田属于国王私有,官田属于官府所有——其实最终本质也一样,官田属于官府、属于朝廷,进一步也就属于皇帝私有。
  另外,公田分封给贵族,而官田转租给农户。 ——实则也无本质不同,无论贵族还是农户,皆是田亩的享有和耕种者,都不能将田亩私有。
  “彩!”
  上首的皇帝刘彻拊掌喝彩,如此三次。
  高声夸赞:“东莞侯所言甚是!”
  转头就吩咐殿中御史,“依东莞侯所言拟旨,颁行郡国,咸使闻之!”
  “另,清算二元六年之后的天下郡国官田,追回非法窃取、卖出、侵占之官田!”
  刘吉揖礼谢过皇帝的夸赞。
  但心中蛐蛐:没有追回自建元元年起,而是从元朔一年开始流出的官田,他该说一句猪猪帝仁慈吗?
  但无所谓了。
  能入手官田者,总不会是温饱艰难的庶民百姓,豪强地主被追回剥夺官田,不会因此吃不上饭,损失不过九牛一毛。
  既然他提出了官田数策,试图让大汉朝廷/皇帝来做这天下最大的豪强地主,那么会掀起何等风浪,他也早有预料。
  好似当下此时,殿中公卿隐晦投来的一道道视线,晦暗而冷酷。
  当然不止郑当时一人明悟了刘吉关于官田数策的本质。
  尤其殿中公卿、列侯、宗室等,他们既为朝臣,也为豪强,更是大汉顶级豪强。
  触及切身利益时,便是平庸愚钝之辈也会变得敏锐。
  官田世代传承、永不可转私,虽表面看似利益受损的只是被判罚削封的王侯、列侯诸等侯爵。
  但稍作细想便知,本将归属官府后又流出的官田,最终流入的乃是豪强之手啊。
  以后官田只进不出,且还要被追回五六年间流出的官田,同样利益受损的还有天下豪强地主啊!
  这殿中朝臣,大半之数是豪强或豪强家族出身。
  他们也将利益受损,可以说断绝了他们一条重要的聚敛田亩之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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