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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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有个不成文的习俗,在除夕夜这天,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家里过。煮汤圆、敬祖先这些都是传统的节日活动。在这一天晚上,也不能跑到别家去,要是惊扰了别人家的祖先,可就不好了。
  赵碧晨端起汤圆碗,用筷子夹住一个汤圆。白白胖胖的汤圆轻轻用嘴吹一吹,然后咬上一小口。嗯,人间美味,不过如此。
  即便是在后世吃过山珍海味的赵碧晨,还是觉得这种古老做法的汤圆,更加勾-引人们的唾液分泌。
  “好烫!”赵尉然实在是等不及,一口咬下去,被里面的红糖花生馅料给烫了一下。
  “慢点吃,锅里还有呢!”罗淑芬好笑的看着赵尉然。他虽是自己的侄儿,打心底里,罗淑芬将他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赵碧晨眼尖,见妈妈吃了四个汤圆就放下了碗筷。执意要妈妈再吃几个。
  以前她小,可能没有再意妈妈的举动。但是,重生回来之后,好几次赵碧晨都发现。家里一旦吃好吃的东西,妈妈永远是最后一个人开动。而且,她吃得很少很少。
  眼眶一热,赵碧晨第一次明白母亲是一种怎样伟大的存在。在她心里,孩子和丈夫永远排在自己面前。好吃的难道她不喜欢吃?
  其实,她不过是为了省出来让他们多吃两口。
  “大伯娘,大家一起吃才香。”赵尉然放下碗筷,拉了拉大伯娘的手。
  “好好好,大家一起吃。“罗淑芬心中颇为感动。孩子们都没有白疼爱,他们心中有她!
  吕家,发生了一件让吕向阳哭笑不得的事情。妈妈竟然将自己碗里的第一个汤圆夹给了小狼崽。这!不是摆明了小狼崽比自己的地位还高吗?
  “珠珠,你这么喜欢它?”吕继山有点吃醋。
  “你们不喜欢它吗?”甄珠竟然学会了反问句,这件事让父子俩比吃汤圆还高兴。
  “喜欢,我们喜欢。”至于喜欢的对象,当然是甄珠的进步和改变。
  “妈妈,你给它取个名字吧。这样以后介绍它的时候,你可以说这是我家的某某。”吕向阳比父亲大度多了,他才不会跟小狼崽争宠。
  “噢噢,取名字了,取名字了。咦,我不知道叫它什么。橙子,大山,宝宝……有了,它叫汤圆,好不好?”甄珠的灵感来自于今天晚上的食物。她脸上的笑容,昭示着对自己取得名字很满意。
  “这,妈妈你喜欢就好。”吕向阳同情的看了一眼地上的小狼崽。
  “汤圆,来,我们吃汤圆了。对,你跟它是一个名字。”甄珠果然是智商还停留在小时候,这样的思维逻辑,恐怕也只有三、五岁的孩子能够理解。
  吕继山悄悄的瞪了一眼小狼崽。你最好给我乖乖的,不然给你杀了炖汤喝!
  小狼崽缩了缩脖子,男主人太可怕了,还是回到女主人身边更加安全。
  殊不知它跳进甄珠怀里的那瞬间,吕继山恨不得把它扔出门去。可惜,他不敢这么做。
  “向阳,吃完汤圆跟我一起把春联贴上。这两天差点忙忘记了!”对联还是前两天他去赵家求的,一直小心的放置在条桌上。
  “好的,爸爸。”吕向阳吃完汤圆拿过对联一看,这不像是赵大叔的字呀?
  村子里就没有人家不是用的赵家的对联,所以大家都很熟悉赵旭东的字体。吕向阳是初中毕业的学历,自然能够辨别笔迹跟之前看到的不同。
  “这不是赵大叔的字吧?”
  “你说对了,这副对联是赵碧晨写的。怎么样?一点都不赖吧?”吕继山识字还是挺多的,不过他在写字方面一向很糟糕。
  这一点,吕向阳遗传了父亲的基因。他虽然人长得相貌堂堂,可是写出来的字,就跟母鸡扒拉过似的,丑得不行。
  “嗯,是挺好看的。”吕向阳内心有一只小人在呐喊:她怎么可以写出这么好看的字!比她人还好看!
  当然,赵碧晨本人一点也不丑。她的身上甚至集中了妈妈和爸爸的所有优点。像爸爸的高鼻梁,像妈妈的大眼睛;像爸爸的好看唇形,像妈妈好看的脸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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