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大结局(全文完)(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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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物作为作者都是喜欢的,大部分人的底色还是善良,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个人有自己的立场,当下都很难被改变。
  我无意书写一个遍地黄金的浪漫淘金神话,我更想写的,是他们在荆棘里给自己找出一个活法的样子。
  林真真在工厂里面偷师学艺,在裁缝铺里练习针脚,在废纸背面画下设计图。
  我也是一个设计师,但是我干的不是服装设计,我也曾在做题草稿纸上画下我梦想的游乐园,是我从业十几年至今都还没能力完成这种项目,但是这个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而是一个小小的梦想,让我走上了这条路。
  林真真这个人物和我相差甚远,很多老读者都以为我是在书写我自己,因为性格和我本人很像。
  我认为是不像的,我没有进过一天工厂打工,她就是我母亲辈的样子,七十年代生人,没有读过多少书或者说家里孩子太多,作为女娃没有条件,而林真真是自己选择不读书的,她并不是没有条件,但做出了这个选择,就有自己的局限性。
  那代人深受读书无用论,读书不如早点出来学手艺挣钱,她就是很多十几岁,早早离开校园外出务工人的样子。
  有的读者可能认为给个五百块就让孩子出去打工这事换在现在完全不现实,是的,换在现在是不可能的。甚至可能还觉得糟心,五百块租房都不好租,点不了几次外卖。而八九十年代是特别正常的事情。
  我的长辈很多就拿着几身衣服,一个路费就出门了,还有不少漂洋过海下南洋,这也是当时的一种特色吧。因为我们这边山多,别人还管我们叫山猴。八山一水一分田,只能外出谋求发展。
  九十年代是我的童年,我记忆里面大多数人日子过得也难,但是我有记忆的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坚韧的精神,多难的事只要今天还活着都不是什么大事。
  我现在回想,真是难透了,换现在的我,都有可能坚持不下去。我妈喜欢读鲁迅,经常在我们家难的时候,我抱怨环境的时候,和我说做人要有点阿q精神,她还说不要活成祥林嫂。
  我小时候不太懂,我后面也读鲁迅,才知道啊q是发明了精神胜利法的经典形象,文学方面不多说。
  我妈就是靠着这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直到现在,成为了一个快乐的老太太。
  而庄俊,他的战场则是另外一个维度,作为厂二代,他看似风光,接手的却是一个在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大潮中岌岌可危的家族厂。
  “庄国忠”们,“林真真”们,算一代草根创业者,往往是业务员+大家长,依赖个人魅力和控制,他们从0走到1。
  草根的成功,爱拼才会赢是打出来的,决策快执行力又强,敢于在不确定中冒险,信奉边开枪边瞄准。而精英的成功在需要对接国际资本、技术、模式的新兴行业,当时的优势是明显的。
  90年代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不同资源禀赋的人,面对时代机遇时,所选择的两种经典入场方式。
  庄俊学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战略分析、组织行为等一整套商业语言和工具。能够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模式,进行行业分析和定位,更擅长做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同学、校友、风投构成了高质量的初始人脉和资源圈,更容易获得资本、高端人才的认可。
  二代就负责从1走到100,他们会更早着手设计组织架构、激励机制、企业文化,思考如何用系统而非个人来驱动公司成长。
  那时,很多像他一样的厂二代们被推上前台,面对的是设备比工人年纪还大、产品落后国际水平很多的摊子。
  他之所以引进设备,搞产业升级,背后是深刻的时代推力,大力倡导出口创汇,纺织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谁能率先完成技术改造,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高附加值产品,谁就能拿到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也为国家换取外汇。
  这是商业冒险,也是一代实业子弟在历史关口不得不承担的使命。可如今在去写使命,价值观,可能有的人还会觉得很好笑。现在大家只求平安,别去创业就不会作死,晚年还能安然度过,这个时候,来写创业奋斗现实小说简直就是老土、过时、不流行。
  可我还是想写那个时代的事,我写的布匹服装行业,衣食住行,写的“衣”。虽然布匹行业现在也变成了传统夕阳产业,我也算见证了从辉煌时期走向落寞。
  庄俊这个人物就是酒桌上或者是日常闲聊中朋友的叹息,叹息着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我才不想写现在,痴迷年代文。因为我也叹息,整体大环境不好。我就写最辉煌的时候,那段时间也难,但是整体没像现在这么丧;
  阿萍对命运喊出“我的命运我自己做主”,她这个人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虽然人物走向最后变成那个结局。
  前期阿萍这个角色喜欢的读者很多,讲义气,姐妹情深,令人动容。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走的路,这条路上,很多人都只是陪伴了一程,最后都成为了过客?有的时候我也在回想,我这前半生到底有多少过客,数不清,我自己都数不清;
  阿凤她是我比较心疼的一个角色,因为起点够低,但是她举起钢筋守护姐妹时眼里的凶悍,那种坚定地支持姐妹的样子,就是我一个特好朋友的样子,生活中很多苦难,依然向上,有希望;
  林真初犯了错误,也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他烧掉奖状、背起行囊时那句“过去的林真初死了”。写到阿初那段,我自己也哭了,因为阿初这个人物也有原型,他是04年南潮,十几岁离开家乡去深圳的打工。同样冲动的一脚把人踢伤,后要赔偿,传遍了整个小县城,也是真事,后面阿初靠自己的努力把钱还清了,现在也过得很好,做生意算蛮成功,我是为他开心的。
  他们不是天生的英雄,会害怕,会犯错,会绝望,会为钱折腰,会为一点温暖泪流满面,这些时刻是最让我动容的。
  生活已经满是困境,我想小说阳光灿烂更好看一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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